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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森计〔2017〕903号 | |
2018-01-05 | |
关于夹皮沟景区门票价钱的批复
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局:
你局《关于夹皮沟景区收取门票的讨教》(海林财字[2017]206号)收悉。凭证《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黑龙江省物价监视治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黑价〔2015〕119号)和黑龙江省物价监视治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旅游旅行点门票价钱治理步伐〉和〈黑龙江省游览旅行点门票价钱治理目录〉的通知》(黑价经〔2011〕50号)的划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景区门票价钱(5月1日-10月31日) 30元 /人次
二、优惠政策
(一)对身高1.2米(含)以下的儿童,凭有用证件的6周岁(含)以下儿童、70周岁(含)以上的晚年人、残疾人,实验免门票优惠。
(二)凭有用证件的6周岁-18周岁(含)未成年人、大学生、中学生、小学生、现役武士、宗教人士、60周岁(含)至70周岁晚年人,实验门票半价优惠。
(三)除价钱主管部分统一划定的门票价钱减免优惠政策外,游览旅行点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实验的价钱优惠率最高不得凌驾门票价钱的20%,优惠步伐和优惠率要对外宣布。
三、治理方法
严酷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景点要在景区收费处显要位置将收费项目、标准及批准收费的文号、收费资金使用情形、价钱举报电话12358以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法举行公示。按划定应公示而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谋划定不符的不得收费。
四、收费限期
此批复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1年。到期如需继续收费,请于期满前两个月提出申请。
此复。
黑龙江省永盈会总局
2017年11月1日
黑龙江省永盈会总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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